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
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
四川大竹一小区物业发出12.7万元“红包” 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正在达州展开前不久(qiánbùjiǔ),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(lóngchéng)小区的业主排起长队,到物业办公室签字领“红包”。该小区物业共(gòng)计发放12.71万元公共(gōnggòng)收益,惠及3967户业主。截至5月底,达州市共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458.75万元,惠及20.48万户居民。
大竹东方家园龙城小区业主(xiǎoqūyèzhǔ)排队领取公共收益款。龚晓勇 摄
公共收益从“账面数字”变为“兜里实惠”,背后是达州(dázhōu)正在展开的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探索。在连续(liánxù)三年开展物业(wùyè)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,3月以来,达州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,“侵占业主公共收益”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(fànwéi)。
困局:“糊涂账”里的民生痛点(tòngdiǎn)
“物业公司发出通知后,业主群里闹麻了,好多人不相信。不一会儿,物业办公室(bàngōngshì)就被围得水泄不通。”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小区的业主李女士,至今(zhìjīn)记得(jìde)排队“领红包”的热闹场景(chǎngjǐng)。那天,她排队10多分钟,领到32元现金红包。
“钱不多,但这是我们小区(xiǎoqū)首次分红,资金主要来源于小区广告费(guǎnggàofèi)、停车位费等公共收益。”小区业委会成员李先生介绍,以前(yǐqián)他们知道这些钱是存在的,但看不见,更摸不着,“物业总说要贴补运营成本、支付维修费,可账目从来不公开(gōngkāi),业主被蒙在鼓里。”
李先生所说的情况,是(shì)达州市众多住宅小区的缩影。今年以来,不少业主开始意识到,自己所在小区的公共(gōnggòng)收益(包括电梯广告、公共场地(chǎngdì)租金、临时停车费、配套设施经营收益等),是一本“糊涂账”——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视为(shìwèi)“私产”,或只给业委会“通气”,普遍存在不透明(tòumíng)的问题,矛盾纠纷层出不穷。
“信息不对称且监管不到位,是主要原因。”达州市住建局房地产业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坦言,他们今年(jīnnián)接到的(de)该类投诉线索不少,关于公共收益的投诉量同比增长超20%,一度成为(chéngwéi)社区矛盾的焦点。为此,他们直击民生痛点,加大(jiādà)了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。
“公共收益(shōuyì)资金乱象的背后,是行业监管穿透力不足、违规行为发现难、执法震慑力薄弱的多重症结。”大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分析称,这暴露出监管部门存在不同程度(chéngdù)的监督缺位,管理机制上(shàng)也存在漏洞,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,难以在“全(quán)链条”上实施精准打击。
破局:制度织就透明(tòumíng)“防护网”
面对积弊,达州市没有采取“头痛医头”的局部整治,而是由市(yóushì)纪委监委牵头,联合住建(zhùjiàn)、城管、公安等部门打出“组合拳”,从制度(zhìdù)根源着手,构建“不能腐、不能占、看得清”的长效机制。
机制的核心举措,是出台并严格执行《达州市进一步规范物业(wùyè)小区公共收益(shōuyì)管理的指导意见》。文件明确规定:所有(suǒyǒu)公共收益必须单独核算、专户(zhuānhù)管理。要求收益必须存入以物业服务区域名称或(huò)业主大会名义设立的银行专户,而且规定了公共收益的划转比例和时间节点,确保收益及时、足额进入专户,杜绝物业拖延或截留。
公共收益(shōuyì)是业主的集体资产,为落实好业主的决定权,达州构建(gòujiàn)了严格的决策使用程序。无论是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向(fāngxiàng)(如用于小区维修、更新改造,或特定(tèdìng)情况下的盈余分配),还是具体支出(zhīchū)计划,均需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78条规定,必须经“专有部分面积占比(bǐ)三分之二以上且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”的业主参与表决,并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(guòbànshù)及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。
过程监督同样重要。为此,达州(dázhōu)建立了“审计+公示”双轨并进的监督渠道。要求物业服务(fúwù)企业每季度(或至少每半年)将公共收益(shōuyì)的详细收支情况,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(jìnxíng)不少于30日的公示,在业主群等线上平台同步公开。同时建立公共收益账目抽查与第三方审计机制,审计结果同样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开,彻底打破信息壁垒(bìlěi)。
探索:典型案例照亮治理(zhìlǐ)新路
制度的生命力(shēngmìnglì)在实践中焕发光彩。达州的几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政策落实(luòshí)的多维度创新。
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小区的12.71万元分红并非偶然,因为该小区是县纪委监委牵头专项(zhuānxiàng)整治行动的突破点。2024年底,“拉网式”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,督查组立即要求物业公司整改,并要求县住建局开展业务指导,引导业主参与(cānyù)全程(quánchéng)监督。这套从问题发现到闭环(bìhuán)整改再到流程公开的实践,成为(chéngwéi)大竹县乃至达州市推广“专户管理、流程规范(guīfàn)”的生动样本。
达州主城区(zhǔchéngqū)的(de)上观南城小区,做法则体现了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。在(zài)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,该小区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党支部创新建立“党支部+业委会+物业公司”三方联动议事机制。在清理历年(lìnián)公共收益时,业委会成员(含党员业主(yèzhǔ)代表)与物业公司共同盘点,发现游泳池租金、小区多处广告位收入等累积余额达60余万元。这笔钱如何使用?物业党支部主动协调,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(在表决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基础上),提出(tíchū)分配方案并经法定程序表决通过。最终,业主们不仅喜提现金分红,更见证了公共收益从“说不清”到“看得见、管得(guǎndé)住、用得好(hǎo)”的转变。
达州上观南城小区公共收益分红(fēnhóng)。受访者供图
同样在达州主城区,御景上城小区则走了另外一条路。该小区过去(guòqù)因公共收益不透明、物业服务差(垃圾清运不及时、公共设施损坏久未修)等问题,业主群情激愤,物业费缴费(jiǎofèi)率一度低至40%,原有(yuányǒu)的(de)(de)物业公司被迫撤离。在街道和住建部门的督导下,新入驻的物业公司率先公开前期(qiánqī)清查的公共收益账目,并立即着手用部分收益清理了堆积垃圾、修复了破损设施,业委会也严格履行监督职责(zhízé),迅速扭转了小区氛围。短短半年,业主缴费率飙升至92%。
上述这些实践,揭示了摆脱住宅小区公共(gōnggòng)收益管理困境的路径:以(yǐ)严密的制度筑牢(zhùláo)权力边界,以刚性的监督守护运行透明,最终将改革的暖意转化为民生的真实获得感。
物业(wùyè)企业侵占公共收益是违法的
“物业(wùyè)企业或业委会侵占、挪用或私吞公共收益,是违法行为。”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律师冯骏提醒,在这种情况(qíngkuàng)下,物业公司或业委会不仅要向(xiàng)业主返还侵占的公共收益及资金占用损失,还将受到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(qíngjiéyánzhòng)的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及地方条例(如(rú)《上海市住宅物业(wùyè)管理规定》),挪用公共收益的可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;成都、郑州等地规定,物业未公示收益或擅自经营(jīngyíng),最高可罚10万元(wànyuán)。若物业人员(rényuán)或业委会成员侵吞收益数额较大(如广元某业委会主任侵占36万元),可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另外,业主依法对公共收益(shōuyì)有知情权、监督权和收益所有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82条,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;收益优先补充维修基金,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用途(如分红、设施改造等)。若权益受到损害(sǔnhài),业主有权通过(tōngguò)起诉的方式维权(wéiquán),还可向主管部门举报,要求依法追回收益并主张对侵权(qīnquán)方进行处罚。
前不久(qiánbùjiǔ),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(lóngchéng)小区的业主排起长队,到物业办公室签字领“红包”。该小区物业共(gòng)计发放12.71万元公共(gōnggòng)收益,惠及3967户业主。截至5月底,达州市共规范物业小区公共收益458.75万元,惠及20.48万户居民。
大竹东方家园龙城小区业主(xiǎoqūyèzhǔ)排队领取公共收益款。龚晓勇 摄
公共收益从“账面数字”变为“兜里实惠”,背后是达州(dázhōu)正在展开的一场基层治理革新探索。在连续(liánxù)三年开展物业(wùyè)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,3月以来,达州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,“侵占业主公共收益”被纳入重点整治范围(fànwéi)。
困局:“糊涂账”里的民生痛点(tòngdiǎn)
“物业公司发出通知后,业主群里闹麻了,好多人不相信。不一会儿,物业办公室(bàngōngshì)就被围得水泄不通。”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小区的业主李女士,至今(zhìjīn)记得(jìde)排队“领红包”的热闹场景(chǎngjǐng)。那天,她排队10多分钟,领到32元现金红包。
“钱不多,但这是我们小区(xiǎoqū)首次分红,资金主要来源于小区广告费(guǎnggàofèi)、停车位费等公共收益。”小区业委会成员李先生介绍,以前(yǐqián)他们知道这些钱是存在的,但看不见,更摸不着,“物业总说要贴补运营成本、支付维修费,可账目从来不公开(gōngkāi),业主被蒙在鼓里。”
李先生所说的情况,是(shì)达州市众多住宅小区的缩影。今年以来,不少业主开始意识到,自己所在小区的公共(gōnggòng)收益(包括电梯广告、公共场地(chǎngdì)租金、临时停车费、配套设施经营收益等),是一本“糊涂账”——物业公司将公共收益视为(shìwèi)“私产”,或只给业委会“通气”,普遍存在不透明(tòumíng)的问题,矛盾纠纷层出不穷。
“信息不对称且监管不到位,是主要原因。”达州市住建局房地产业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坦言,他们今年(jīnnián)接到的(de)该类投诉线索不少,关于公共收益的投诉量同比增长超20%,一度成为(chéngwéi)社区矛盾的焦点。为此,他们直击民生痛点,加大(jiādà)了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。
“公共收益(shōuyì)资金乱象的背后,是行业监管穿透力不足、违规行为发现难、执法震慑力薄弱的多重症结。”大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分析称,这暴露出监管部门存在不同程度(chéngdù)的监督缺位,管理机制上(shàng)也存在漏洞,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,难以在“全(quán)链条”上实施精准打击。
破局:制度织就透明(tòumíng)“防护网”
面对积弊,达州市没有采取“头痛医头”的局部整治,而是由市(yóushì)纪委监委牵头,联合住建(zhùjiàn)、城管、公安等部门打出“组合拳”,从制度(zhìdù)根源着手,构建“不能腐、不能占、看得清”的长效机制。
机制的核心举措,是出台并严格执行《达州市进一步规范物业(wùyè)小区公共收益(shōuyì)管理的指导意见》。文件明确规定:所有(suǒyǒu)公共收益必须单独核算、专户(zhuānhù)管理。要求收益必须存入以物业服务区域名称或(huò)业主大会名义设立的银行专户,而且规定了公共收益的划转比例和时间节点,确保收益及时、足额进入专户,杜绝物业拖延或截留。
公共收益(shōuyì)是业主的集体资产,为落实好业主的决定权,达州构建(gòujiàn)了严格的决策使用程序。无论是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向(fāngxiàng)(如用于小区维修、更新改造,或特定(tèdìng)情况下的盈余分配),还是具体支出(zhīchū)计划,均需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278条规定,必须经“专有部分面积占比(bǐ)三分之二以上且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”的业主参与表决,并获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(guòbànshù)及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。
过程监督同样重要。为此,达州(dázhōu)建立了“审计+公示”双轨并进的监督渠道。要求物业服务(fúwù)企业每季度(或至少每半年)将公共收益(shōuyì)的详细收支情况,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(jìnxíng)不少于30日的公示,在业主群等线上平台同步公开。同时建立公共收益账目抽查与第三方审计机制,审计结果同样及时向全体业主公开,彻底打破信息壁垒(bìlěi)。
探索:典型案例照亮治理(zhìlǐ)新路
制度的生命力(shēngmìnglì)在实践中焕发光彩。达州的几个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政策落实(luòshí)的多维度创新。
大竹县东方家园龙城小区的12.71万元分红并非偶然,因为该小区是县纪委监委牵头专项(zhuānxiàng)整治行动的突破点。2024年底,“拉网式”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,督查组立即要求物业公司整改,并要求县住建局开展业务指导,引导业主参与(cānyù)全程(quánchéng)监督。这套从问题发现到闭环(bìhuán)整改再到流程公开的实践,成为(chéngwéi)大竹县乃至达州市推广“专户管理、流程规范(guīfàn)”的生动样本。
达州主城区(zhǔchéngqū)的(de)上观南城小区,做法则体现了党建引领下的多元共治。在(zài)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,该小区物业公司(wùyègōngsī)党支部创新建立“党支部+业委会+物业公司”三方联动议事机制。在清理历年(lìnián)公共收益时,业委会成员(含党员业主(yèzhǔ)代表)与物业公司共同盘点,发现游泳池租金、小区多处广告位收入等累积余额达60余万元。这笔钱如何使用?物业党支部主动协调,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(在表决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基础上),提出(tíchū)分配方案并经法定程序表决通过。最终,业主们不仅喜提现金分红,更见证了公共收益从“说不清”到“看得见、管得(guǎndé)住、用得好(hǎo)”的转变。
达州上观南城小区公共收益分红(fēnhóng)。受访者供图
同样在达州主城区,御景上城小区则走了另外一条路。该小区过去(guòqù)因公共收益不透明、物业服务差(垃圾清运不及时、公共设施损坏久未修)等问题,业主群情激愤,物业费缴费(jiǎofèi)率一度低至40%,原有(yuányǒu)的(de)(de)物业公司被迫撤离。在街道和住建部门的督导下,新入驻的物业公司率先公开前期(qiánqī)清查的公共收益账目,并立即着手用部分收益清理了堆积垃圾、修复了破损设施,业委会也严格履行监督职责(zhízé),迅速扭转了小区氛围。短短半年,业主缴费率飙升至92%。
上述这些实践,揭示了摆脱住宅小区公共(gōnggòng)收益管理困境的路径:以(yǐ)严密的制度筑牢(zhùláo)权力边界,以刚性的监督守护运行透明,最终将改革的暖意转化为民生的真实获得感。
物业(wùyè)企业侵占公共收益是违法的
“物业(wùyè)企业或业委会侵占、挪用或私吞公共收益,是违法行为。”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律师冯骏提醒,在这种情况(qíngkuàng)下,物业公司或业委会不仅要向(xiàng)业主返还侵占的公共收益及资金占用损失,还将受到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(qíngjiéyánzhòng)的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。
依据《民法典》及地方条例(如(rú)《上海市住宅物业(wùyè)管理规定》),挪用公共收益的可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;成都、郑州等地规定,物业未公示收益或擅自经营(jīngyíng),最高可罚10万元(wànyuán)。若物业人员(rényuán)或业委会成员侵吞收益数额较大(如广元某业委会主任侵占36万元),可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
另外,业主依法对公共收益(shōuyì)有知情权、监督权和收益所有权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282条,公共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归全体业主所有;收益优先补充维修基金,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用途(如分红、设施改造等)。若权益受到损害(sǔnhài),业主有权通过(tōngguò)起诉的方式维权(wéiquán),还可向主管部门举报,要求依法追回收益并主张对侵权(qīnquán)方进行处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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